关于申报2019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社科联发布了关于申报2019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研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促进山东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定位提供理论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规划
2019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分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
(一)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
该课题主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面向省直部门、省属高校以及科研院所征集科研题目,委托专家团队开展研究,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年度课题
该课题主要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服务和智力支持。
(三)专项课题
单独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课题。重点在于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联合省委教育工委设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展开研究;
联合省商业集团设立商业经济专项课题。重点围绕加快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互联网+”等理论和现实问题展开研究。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设若干项(不接受单独申报)。年度课题设100项,其中经费资助课题80项,每项资助1万元,经费自筹课题20项。专项课题全部为经费资助课题,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课题10项,每项1万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20项,每项1万元;商业经济专项课题10项,每项2万元。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山东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3.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申报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省直实际工作部门申报者须有本单位负责同志的推荐证明。
(二)选题方向
申报者可参考《2019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指南》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选题,或结合本人(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申报。
(三)申报项数
本次实行限额申报。积极鼓励以团队(集体)形式进行课题研究,凡以团队(集体)申报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已承担省社科联各类课题及项目尚未完成结项者,不能申报本年度本课题。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四)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于2019年4月22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科研处邮箱kyc@sdmu.edu.cn,纸质材料包括:《2019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刷,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中缝装订,一式5份),课题类别分为“年度课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商业经济专项”四类;《2019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活页》(匿名)(A4纸双面印刷,一式10份);《2019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汇总表》。
四、立项与结项
(一)立项审批
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并下达立项通知书。
(二)完成时间
各类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不允许超过2年。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的,延期不允许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三)结项要求
课题办负责组织结项鉴定。课题最终成果为专著的,直接报送著作结项,无须报送研究报告。课题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在报送研究报告的同时,必须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各类课题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不少于一篇,否则不予结项。发表文章、专著须注明“2019年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或“2019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等字样。
五、成果转化
具有较大应用价值、重要学术意义的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编印山东社科成果专报,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课题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材料,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质量。凡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受理该单位申报。
联系人:吴松润89638019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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